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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凤凰山生猪定点屠宰厂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公示期:2007年3月19日- 4月3日)

 
     我局正开展景德镇市凤凰山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为了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景德镇市凤凰山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
2、生产规模:日宰300头生猪,400头活猪存栏
3、建设单位:景德镇市昌江区竟成镇童街村委会
4、建设地点:景德镇市朝阳路凤凰山
5、决算总投资:330万元(人民币)
6、环境保护投资:60万元
7、开工建设时间:2003年3月
8、工程试生产时间:2004年11月
9、 环保设施试运行时间:2004年11月
10、投产时生产规模或能力:日宰生猪120头
11、监测期间生产负荷:40%(因市场影响影响目前屠宰量未达到设计规模)
12、环评单位:景德镇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308号)
13、环保设施设计与施工单位:景德镇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专项工程设计证丙级第1475143号)
14、验收监测单位:景德镇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景德镇市凤凰山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于2003年7月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2003年3月开工建设。于2004年11月投入试生产,需配套建设的污水水处理站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实际完成及运行情况
项目投资了60万元用于环保建设(占总投资的18.18%)。配套建设了日处理能力为180吨污水处理站和198m3沼气池各一套(座),新增废水处理能力为180吨/日,固废处理能力为0.5吨/日。并在试生产时同时投入使用,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3、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环境保护档案有专人收集管理。
4、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建立了环保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景德镇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报告:
1、污水经处理后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类六个项目的排放浓度全部符合《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类的处理效率分别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2、公司边界噪声达标情况:东、南、西、北四个厂界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Ⅱ类标准。
四、投诉方式
联系人:方次生    景德镇市环境保护局开发监督科
联系电话 :  0798-8528474 (办)
地址:景德镇市瓷都大道569号
邮编:333000
电子信箱: 8528474@sohu.com 
 
 

发布时间:2007-5-31 17:34:12    【打印此页】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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